《办法》共五章24条,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,一是规范管理。建立健全会展业备案、统计、信用、联席会议制度,对政府类展会和市场类展会加强分类管理,推动形成政府引导、市场主导、行业自律的发展格局。二是明确职责。明确会展举办单位、场馆单位、会展主管部门、会展行业协会、会展其他服务部门的职责,按照“谁举办、谁负责”的原则担负起会展经营管理、安全保卫、卫生检疫、产权保护、食品药品安全等责任,整合会展资源,维护经营秩序。三是加强促进。突出问题导向,围绕国际化、品牌化、专业化、信息化四大抓手,加强政策引导扶持。支持引进和举办大型国际性、全国性、专业性展览和会议;鼓励扶持会展主体和项目获得国际认证,推动在境外举办、参与重点展会。支持我市展会做大做强,积极招引品牌展会。推动会展业与相关产业联动发展,支持引导组建展览集团,引进、培育会展人才。推动会展业信息化发展,加强场馆智能化管理。
近年来,合肥市会展业蓬勃发展,取得了一定成就。2017年举办展会192场,总面积196.6万平米,较“十二五”末增长6.07%、5.98%,较“十一五”末增长25.5%、39.8%,合肥入选2017中国省会城市及地级城市最具竞争力会展城市前10强。合肥成功举办了农交会、安徽汽车展等一批区域性品牌展会,展会规模和影响力日益扩大。培育、举办了世界制造业大会、徽商大会、家博会、文博会等一批知名展会,全国药交展、全国植保展等一些全国性品牌展会也相继登陆合肥。